【涉集資詐騙洗錢罪簡介】
集資詐騙罪作為金融詐騙犯罪的一個種類,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。依據《刑法》第191條規(guī)定,洗錢罪是指為掩飾、隱瞞毒品犯罪、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貪污賄賂犯罪、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詐騙犯罪(包含集資詐騙罪)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,而提供資金賬戶的,或將財產轉換為現(xiàn)金、金融票據、有價證券的,或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,或跨境轉移資產的,或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。其中,集資詐騙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較大的犯罪行為。
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成功推動涉集資詐騙洗錢案件判決
★案情簡介
★洗錢的主要手法
★案例評析